
中級人民法院委托保溫材料廠火災案
發布時間:2022-09-22 10:17
某市保溫材料廠于2019年10月發生火災,過火面積共計約3432㎡,火災造成生產車間、成品庫、辦公室、備件庫、宿舍1層局部和2層全部受損;放置在內的發泡機、板材機、真空系統、模具成型機、切割機、叉車、電腦、打印機、辦公家具、料倉、料籠、空調、蒸汽蓄能、廢料回收機、備用風機、截止閥、氣動蝶閥、鍍鋅風管燒毀,白色及黑色可發性聚苯乙烯顆粒原料、白色、黑色泡沫板成品等物品均受損。預估損失5043504.28元。本案于火災發生后1年委托我司定損,受損建筑物已重建,設備已更換,殘骸已清除,我司公估人員及專家對廠房建筑、機器設備及原材料和成品進行復勘,并通過對各類賬目清單進行審核,綜合確定本案最終總定損金額3178312.03元,理算后金額1901411.0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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